山东省战工会成立 1945年8月改称山东省政府 |
2015/5/21 12:39:03 |
1940年7月26日至8月26日,在沂临边联县青驼寺(现属沂南县),召开了山东省各界代表参加的联合大会。出席大会的代表300余人。会上,朱瑞作了《从国际到山东》的政治报告,李澄之作了《宪政与民主》的报告,黎玉作了《论山东目前投降与反投降的斗争》的报告。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,先后选举产生了山东省临时参议会,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及全省工、农、青、妇、文化等各界群众团体的领导机构。 早在1939年2月,中共中央指示:“我党必须坚持独立自主原则,在冀、察、鲁三省放手发展与扩充武装部队,建立与扩大抗日民主政权。”遵照中央指示,山东党组织及时地总结经验教训,积极发展抗日武装和建立民主政权,先后成立省宪政委员会,举行了国大代表的预选;并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了专区、县、区的宪政委员会,成立了行政区、专区、县、区、乡参议会和抗日民主政府。为了加强对山东各级抗日民主政府的统一领导和进一步发展,促进民主,调动广大人民的抗日热情,迎接更加艰苦的敌后斗争,中共山东分局决定召开这次大会,成立山东省级抗日民主政权: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和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。大会选举出范铭枢等81位省参议员和黎玉等23位战工会委员。战工会设政治、军事、财政经济、教育、民众动员等5个组,黎玉为首席组长,李澄之为副首席组长,陈明为秘书长。 省战工会成立后,统一领导全省的抗日民主政权,各项工作有了深入的发展,战工会的威信日益提高。为此,中共山东分局于1941年4月作出决定:山东所有民政、财政、经济、地方性武装、国民教育、公安、司法等工作,统归战工会管辖;各主任公署及联合办事处、专员公署等,要向战工会作定期及经常的报告,并接收其领导,执行其一切决定。在分局的建议下,战工会各组改为各处,另设公安处和司法处,首席组长改称主任委员。战工会公推黎玉为主任委员,李澄之、陈明为副主任委员,陈明兼秘书长。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于1943年8月改称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,1945年8月又改称山东省政府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改称山东省人民政府。 |